北京盈科(重庆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文化传媒法律事务部主任程征律师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,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因此,恶意评分的用户可能会构成侵权,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,同时,那些针对演员的诋毁性评论,影响演员名誉的行为,根据行为的严重性,可能会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、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。他此后执导的作品或许会,但他所创立的电影风格却永远不会。《阿飞正传》《重庆森林》和《春光乍泄》这些经典之作,会如同《小城之春》《恋恋风尘》《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》一起,在华语影坛,熠熠生辉。
Copyright (c) 2018-2023